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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节(2 / 4)

说着,他白了明华章一眼:“一点都不像景瞻,严肃又无趣。”

明华章才懒得搭理谢济川,他们两人相识多年,相互贬损惯了,早就习以为常。但明华裳听到,却很认真地替明华章辩解:“谢阿兄,你不能这样说,我二兄恪守君子之德,君子不重则不威,也是为了我好。”

谢济川又意外了,挑眉瞥向明华章,看到连明华章都有些惊讶,显然没料到明华裳会这样说。谢济川幽幽叹了声,说:“有妹妹真好,时刻被护着。我怎么就没分到一个妹妹呢?”

明华章正要呵斥谢济川少在这里装模作样,忽然神色一凛,一手将明华裳拽到身后,另一手抬起,挡在前方。

明华裳都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,余光里仿佛瞥到一团黄影,还不等她看清那是什么,就被明华章拉开。

明华裳往后踉跄两步,要不是手腕被明华章握着,她都差点摔倒。她愕然抬头,看到明华章挡在她身前,少年单手握着刀鞘,红色龙凤纹圆领袍服帖地贴在他身上,腰身用一条黑色革带束紧,勾勒出他挺拔的肩背、修长的四肢、劲瘦的腰身。

刀鞘上抓着一只似猫而远大于猫、四肢粗长矫健、遍体浅棕长毛的奇怪动物。明华裳和猫科动物冰冷狡猾的绿色眼睛对上,都愣住了,这时候明华章猛地旋转刀鞘,趁着这只大猫失去平衡的瞬间,明华章抬腿,用力一脚揣在大猫肚子上,将它远远踢开。

这一套动作干净利落,等明华裳反应过来,那只大猫已经被摔到雪地里了。她眨了眨眼,讷讷问:“这是……”

“猞猁。”明华章收回刀鞘,回头看向明华裳,“没伤到吧?”

明华裳拨浪鼓一样摇头。她好奇地越过明华章,看向后方雪地。那只猞猁从地上爬起来,前肢降低,威胁地朝他们这边呼噜,但到底不敢再靠近了。

明华裳真实感受到什么叫文武双全,什么叫胆大心细,她甚至都没有看到这只猞猁藏在哪里!

可能是因为有明华章在,明华裳自信心爆棚,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安全,反而有心思观察这只大猫:“这里怎么会有猞猁?”

谢济川也靠过来,顺着雪地上的脚印望了一眼,说:“某位客人带过来的吧。”

明华裳不可置信:“客人的?谁出门做客还带这么大的猫?”

虽然明华裳叫它大猫,但猞猁的杀伤力可比猫强多了。太平公主的宾客中有一半都是女眷,万一女眷撞到,被咬上一口或者抓上一下,足以致命。

如果刚才不是明华章,明华裳就要成为第一个受害者了。

怕什么来什么,后面又一伙客人来了,还正好是女眷。女子们看到雪地上趴着一只似猫似豹的长毛动物,吓得大叫。明华章皱眉,将明华裳交给谢济川:“你看着她,我去那边抓猞猁。”

谢济川点头,上前半步,站到明华裳侧前方。明华章正要走,忽然一杆枪飞来,重重刺入雪地。

猞猁被扬起的雪粒吓住,往后退了两步,一个红衣女子高喝一声,疾步跑来,一脚将雪地里的红缨枪踢到手中:“孽畜,还敢伤人?”

明华裳眼睛瞪大,震撼地看着这一幕。来公主的别庄赴宴,有带猞猁的,竟然还有带枪的?

她真是大开眼界。明华裳突然觉得自己只带了吃食,实在太正常了。

那位红衣女子一杆枪使得虎虎生风,激起层层雪雾。明华章将刀收回,他回头见明华裳紧紧靠在谢济川身后,不动声色拧眉,握着她的手腕往自己这边拉了拉,说:“好了,没事了,去放行李吧。”

明华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出门少,没见识,她好奇地张望着女子大战猞猁,问:“这是谁?那只猞猁看起来好凶,我们不用帮帮她吗?”

谢济川笑着摇摇头,说:“不用。妹妹你出门少,可能不认得这位娘子。她在神都也颇有名气,乃平南侯的千金——任遥任小姐。这只猞猁不是她的对手,我看反倒是猞猁的主人要担心呢。”

明华裳咸鱼太久,很多脸不认得,但说起名字她还是知道的。她又探身看向后方,原来这就是任遥,平南侯的遗女,大名鼎鼎任家枪的接班人。

任遥在京城里也很出名,但她和明华章、谢济川不一样,她的名声并不是那么好。

平南侯一门儿郎全都战死沙场,大家都说任家要绝后了,可惜了任家枪。任遥是平南侯唯一活着的孩子,她不甘示弱,从小苦练枪法,誓要发扬任家绝学,接替父亲、兄长的班,上战场浴血杀敌。

这样一个女子在社交圈里自然是不受欢迎的,明华裳只出门寥寥几次,都能听到贵女们聚在一起阴阳怪气任遥,还开玩笑叫任遥“女侯爷”。

哪怕任遥确实是平南侯唯一的血脉,但女子是不能承爵的,这话无疑在讽刺任遥满门男郎死绝,无父无兄。

明华裳最开始听到的时候就觉得一个女子有志气继承父兄衣钵,这是好事,为什么要嘲笑她呢?她没有搭那些闺秀的腔,今日见到任遥真人后,她发现任遥的枪使得确实极好,完全不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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